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
关于举办第三十七期入党积极分子、第七期发展对象、第十七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我校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党校本学期将举办第37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第7期发展对象培训和第17期预备党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对象为年满18周岁且递交入党申请书半年及以上,入党表现积极的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二级学院党总支请在4月22日前向党校办公室以书面方式报送参训人员名单(名额分配见附件1、格式见附件2),党群、行政、科研、教辅单位单独报送教职工参训名单(名额不限)。
发展对象培训对象为本学期拟吸收入党的发展对象(报送格式见附件3)。
预备党员培训对象为2018年下半年发展的全体预备党员,毕业生预备党员不能参加培训的,所在党总支需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第16期预备党员培训未结业的学员均需参加第17期预备党员培训。二级学院党总支请在4月5日前核对本总支应参训学员名单并反馈至党校办公室(应参训学员名单详见附件4)。
二、培训时间
由于培训教室需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培训时间定于4月13、14日(考试时间为4月20日19:00),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时间暂定于5月11、12、25、26日(考试时间为6月1日19:00),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组织管理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需派专人负责组织学员按时参训,务必严格请假程序(请假经所在党总支书记同意签章并报党校办公室审核后生效);党校将严格考勤,考勤成绩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四、注意事项
1、党校培训结业考试均采用闭卷考试,请各党总支督促参训学员高度重视,认真备考。
2、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务必遴选能按时上课的学员参加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对象培训;凡因其它原因不能保证上课时间的学员,请另期选送。
3、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应本着“早发现、早培养”的原则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进入党校培训,培训指标应向低年级倾斜。
4、成绩评定标准见附件5。
5、请假学员、上课违纪学员一律不得评定“党校优秀学员”荣誉称号。
五、事务咨询
未尽事宜请直接联系党委组织部付雪兵,联系电话13696067417。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