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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对全校基层党建创新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的通  知
来源:组织部   作者:编辑:   点击数:   日期:2012-04-18   字体:【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文件

内师委发〔2012〕24号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对全校基层党建创新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的通 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职能部门:

为鼓励全校各级党组织着力培育党建工作亮点,创新党建工作举措,破解党建工作难题,培塑打造党建工作品牌,不断提升全校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印发<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师委发〔2012〕1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校基层党建创新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配套经费及经费拨付

今年全校原则上确定基层党建创新工作项目19项,分为A、B、C三个类别,其中A类项目4项,B类项目7项,C类项目8项。A类为党总支创新项目,配套项目经费4000元;B类为教工党支部创新项目,配套项目经费3000元;C类为学生党支部创新项目,配套项目经费2000元。项目申报成功后,前期拨付项目总经费的70%,其余30%待项目完成并评估验收合格后再拨付。

二、项目申报立项

1、围绕主题,选定项目。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要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接党的十八大”这一主题,针对前段时间进行的基层党组织现状大调查的结果,紧密联系本党组织的工作实际、工作重点和工作优势,结合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年“八大行动”的各项工作举措,着眼于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基层党建长效机制建立以及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等,初步选定基层党建创新工作项目。每个基层党组织每年只能申报1个项目。各基层党组织选定的创新工作项目,要力争具备三个特征:一是有一定的创新性。项目选题要新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点突出,体现基层党建的新思路、新举措。二是可操作性较强。项目要设计科学,注重实践,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实际效果好。三是具有示范推广价值。项目既要体现本党组织党建工作的特色,又要具有在全校乃至更大范围的示范性和推广价值。

2、集体研究,规范申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别召开由总支委员、支部委员和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初步选定的基层党建创新工作项目进行讨论,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填写《内江师范学院基层党建创新工作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于5月7日前将纸质文档一式两份报党委组织部,电子文档同时发送到赵明骅同志的办公自动化。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书记担任,项目联系人由具体操作实施项目的支部书记或其他党务干部担任。根据项目内容,项目完成结题时间为1-2年,同一党组织申报的项目本年度没有完成,下年度不能申报新项目。

3、组织评审,确认立项。党委组织部组织有关专家按照“确有创新、实际可行、好中选优”的原则,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申报的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并将评审意见上报学校党委,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后公布立项结果。

三、项目实施、验收和表彰

1、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围绕学校党委确定立项的基层党建创新工作项目,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的时间步骤、项目内容、推进方式、组织措施、预期目标等,并做好项目投入、项目实施、项目效果预测等工作,确保项目申报和项目实施的有效衔接。

2、实施项目推进措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重点培植、强化运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激发全体党员群众的参与热情,切实把项目做实、做好、务求成效。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向党委组织部申报验收。

3、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党委组织部将根据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的申报时间,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考评和年终目标考核,通过明察暗访、调查座谈、现场测评等形式,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的基层党建创新工作项目成果进行集中评审验收,验收时,着重了解师生党员群众对项目实施效果的评价,着重了解项目实施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着重了解项目经费的使用是否科学合理。

4、落实项目奖惩办法。项目验收合格,及时拨付剩余项目经费。项目验收不合格或成果需要完善的,允许项目组在3个月内对成果进行修改,并在规定期限内重新申请验收,验收仍不合格者,撤销其项目,不再拨付剩余的项目经费,且其申报党组织两年内不得申请新的项目。项目效果良好,在校内外产生重要影响的,所在党组织和党组织负责人优先推荐受省、市表彰。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其所属党支部连续两年均没有创新项目立项,或创新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不能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党委将把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学校工作目标考评体系。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是实施基层党建创新工作项目化管理的责任主体,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谋划思路、研究措施到解决问题、总结提升各个环节,都要亲自抓、直接抓,深入抓。要善于协调各方,切实调动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参与创新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凝聚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的进度和质量。要注重宣传引导,多渠道、多媒体广泛宣传党建创新工作项目进展情况,采取研讨会、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宣传创新经验,交流创新成果,及时把创新成果转化为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要加强督促检查,党委组织部要进行项目进度督查和项目落实跟踪管理,督促各基层党组织通过创新项目的实施,着力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深入开展,推动基层党建重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推动基层党建各项创新举措的全面落实,不断提升全校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专此通知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基层党建创新工作项目申报书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2年4月18日

主题词:

党的建设 党建创新工作 项目化管理 通知

抄送:

校领导,校内各单位。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04月2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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