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按照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拔部分空缺机关管理岗位副处级干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位和范围
(一)本次共选拔6名空缺机关管理岗位副处级干部,分别是:
1、纪委办主任、监察处副处长;
2、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3、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4、审计处副处长;
5、招生就业处副处长;
6、基建处副处长。
(二)报名范围:全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均可报名参加。已在副处级岗位的领导干部不参加。
二、选拔干部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任职基本条件。
2、符合“五好干部”标准。能够将党在高校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在教学科研、教育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中实绩突出、作风务实、敢于担当、公道正派、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努力成为践行“三严三实”的典范。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男55周岁以下(即1961年5月31日后出生);女50周岁以下(即1966年5月3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女同志的年龄要求放宽到55周岁以下。
2、学历、职称、任职经历和专业背景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8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或9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者;现任正科级实职干部且累计担任正科级实职干部三年以上者,不要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
审计处副处长和基建处副处长岗位要求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高学历、高职称和有相关工作经历且业绩突出者。
3、近三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4、担任党务处级领导职务者,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必须是具有三年以上党龄的中共党员(2013年5月31日前成为中共正式党员)。
5、具有胜任工作岗位必须的身体条件。
三、选拔程序
1、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教职工,需填写《内江师范学院干部选拔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连同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党委组织部查验。经正式文件任命的正科级实职干部不须提交文件。每名报名者填报1个岗位志愿。报名截止日期6月29日下午17:00,报名地点:行政楼604办公室,联系人:王志萍,联系电话:2340538。
2、资格审查。由处级干部届满调整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3、个别谈话推荐。由全体校领导,全体正处级干部(含主持工作),选拔岗位相关副处级干部,学校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每个空缺副处级岗位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4、党委综合个别谈话推荐情况,召开常委会研究确定会议推荐提名人选。
5、干部考察组开展会议推荐和民主测评(含综合测评和专项测评)。如会议推荐人选与动议意向人选不一致,由党委常委会确定是否继续推荐工作。
6、经党委常委会同意,并排查无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6种情形,考察组发布考察对象公示。
7、考察组通过面谈、查阅资料、专项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形成考察报告,提出考察对象任用建议。
8、需事前报告的7种事项报批后,组织部汇总干部任免事项,呈报书记办公室研究。
9、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拟任人选。对拟任人选,根据报名志愿和人岗相适要求及干部一贯表现,学校党委常委会统筹考虑确定。
10、任前公示。
11、任前谈话和正式任职。
四、加强领导和严肃纪律
1、加强组织领导。本次空缺副处级岗位干部的选拔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统一安排。学校处级干部届满调整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2、严肃工作纪律。报名参加选拔者,不得隐瞒、谎报、虚报自己的年龄、学历、职称、任职情况等,凡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参与此次干部选聘工作的同志要坚决落实“以铁的纪律和零容忍的态度确保换届风清气正”这一刚性要求,始终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坚持正风肃纪,坚决查处拉帮结派、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行为,坚决查处违规用人、跑风漏气、隐瞒实情等行为,坚决查处履责不力、纪律松驰、干扰工作的行为,确保选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3、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将相关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教职工。
专此通知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干部选拔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doc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