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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入党材料装档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组织部   作者:编辑:   点击数:   日期:2007-06-07   字体:【

各系党总支:

2007届毕业生离校在即,根据学院《关于做好2007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的统一安排,为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有关工作,保证毕业生党员顺利地离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移交和党费缴纳情况的清理工作

1、为确保每位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准确无误地装入本人档案,各系党总支要对本系毕业生党员名单进行清理,学院党委组织部要作好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的整理工作。各系党总支根据本系装档时间安排一名辅导员携带毕业生党员名单到党委组织部(三)齐永朝处办理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的移交。

2、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收缴到今年六月份。此前未交齐党费的毕业生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前,各党总支要督促他们交齐党费。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1、为方便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经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学院将于6月20日-22日三天在院党委组织部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各系办理的具体时间见附件)

2、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是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工作,各系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准确地填写《内江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院内),务必指派辅导员带两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学生党员干部按学院办理组织关系统一的时间安排到组织部具体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3、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父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必须由党员本人携带。各系党总支到学院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后务必将组织关系介绍信面交毕业生党员本人并作好登记,以免遗失。特殊情况需邮寄的,由所在系党总支用挂号信寄往毕业生党员所去的党组织或本人,并作好登记。

三、毕业生党员的发展工作

请各系党总支于6月13日前将经过总支审查后的毕业生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送党委组织部(三)齐永朝处,毕业生6月底将办理离校手续,因时间关系,逾期不再办理。

附件:1、各系转移组织关系具体时间安排

2、内江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院内)

党委组织部

二〇〇七年六月六日

附件(具体时间安排和院内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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