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意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共四川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分别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作出了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指导思想、遵循原则和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关系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关系到完成立德树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本任务,关系到办人民满意的大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指导,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自觉遵守学校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权益,维护学校和谐稳定,为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委领导、坚持师生员工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相结合、坚持从学校实际出发。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树立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学校改革;不断健全和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保障权力依法规范行使;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和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促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的法治意识,在全校形成学习法律、尊重法律、运用法律和遵守法律的法治氛围。
二、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学校依法治校机制
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在教育领域的本质要求和具体体现。对中央、教育部、省委和省教厅部署的各项任务,要全面系统地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突出学校特点,勇于探索创新。
(一)以学校章程为基础,形成全面系统的制度体系。学校章程是学校的根本制度,是依法治校、实施自主管理的基本依据,是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的根本准则。制定大学章程的重要目的就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落实学校办学的主体地位,真正实现自主办学,保障学术自由。要以章程建设为抓手,逐步建立一套全面系统、符合法治要求的制度体系,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推动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主要包括:建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教师行为规则;健全校内权益救济机制,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依法规范招生和办学,建立内部制衡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完善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控和反馈机制;逐步健全和完善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学术机构,建立健全保障师生学习自由和学术自由的体制、机制;建立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加强经费的预结算管理;建立健全基建工程管理办法、工程建设及大宗物资采购监督办法、招标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控和管理;修改完善目标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工作问责制度等。
(二)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依法治校的决策机制和决策监督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学校章程,依法明确、合理界定学校内部不同事务的决策权和管理权,进一步完善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术委员会等重要决策性会议的议事决策规则,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使学校实现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科学制定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遵守制度,促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要把师生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学校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同时进一步完善决策的执行与监督机制,对重大决策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形成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内部治理结构。要及时跟踪决策的推进落实情况,通过多种途径广泛了解广大师生对相关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监督决策执行的效果。
(三)切实转变管理观念,建立守法、用法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广大干部和师生都要遵纪守法、自觉用法律方式解决问题,依法维护学校各项活动的正常秩序。组织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核和依法执政依法治校能力测试,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依法治校实绩作为领导干部任期内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人事处和教务处要把法治理念、法治方式作为考核管理人员和教师的重要内容。要将普法工作纳入学校各单位绩效目标考核范围,建立健全普法教育评估考核和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依法治校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积极宣传依法治校典型和先进经验,推动依法治校水平不断提高。
(四)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师生民主管理参与机制和合法权益维护机制。为了确保师生在依法治校中的主体地位,必须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充分保障他们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在重大决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要发扬民主,充分发挥教职工、学生、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重要作用,积极拓展他们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有效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同时,依据《宪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师法》等,尊重和维护教职工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具体权益,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平等、公正对待。强化法律在维护师生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广大师生通过合法的程序和途径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手段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师生之间、师生与学校间争议的调解处理机制和权益申诉救济机制,积极探索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方法。
(五)坚持公开透明,形成阳光办事机制和约束机制。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履行管理工作职责,转变管理工作作风,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妥善解决广大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师生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依法建立健全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监督,切实保证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重点公开经费使用、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教育教学质量、招生就业、基本建设招投标、收费等社会关注的信息,要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
(六)坚持反腐倡廉,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化机制建设。坚持依法治校和从严治党紧密结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学校总体工作布局,抓住招生就业、基本建设、后勤管理、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加强对权力运行和经济活动的监督,加强对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的审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和纪律规定规范执纪行为,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及庸懒散浮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形成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
(七)依法有效防控和妥善处理各类校内突发事件,创新探索建立校园综合治理机制。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健全校园治安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领导责任制度。实施技术防控全覆盖工程,健全覆盖校园、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立体化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治理网络环境,加快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建设,完善网络安全防控体系。健全校园安全和伤害事故及时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或者漏报。建立学校管理过程中的校园稳定预警机制,提高预防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有效防范管控化解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问题,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构建法治宣传教育体系,营造校园优良法治文化环境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把全民普法作为依法治校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全校师生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形成学法强观念、用法辩是非、依法维权益、守法树文明的良好氛围。
(一)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学校党委、行政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普法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职责范围,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和教务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要健全和落实党委中心组(扩大)集体学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列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要完善教职工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教职工政治学习、组织生活、业务培训等活动之中,促进广大教师依法执教。要完善学生学法制度,不断提高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意识。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二)不断丰富法治教育内容。向广大教职工重点宣传中央依法治国方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以及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四川省教育厅《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要组织广大师生重点学习《宪法》和《国家安全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使师生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权利义务意识,提高法律实践能力和服务社会能力,提高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的自觉性。同时,对师生尤其是毕业生要进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知识教育,增强他们在工作中及见习、实习、求职期间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不断拓展宣传教育阵地,创新宣传教育载体。要以活动为载体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开展法制文艺演出、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辩论等主题活动,以“12•4”国家宪法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5”环境保护日及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等为契机,开展宪法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要以课堂为载体开展宣传教育,落实法律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在《形势与政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课程教学中突出宪法教育,搞好普法宣传,积极鼓励法学专业教师开设《民法学》、《刑法学》等法律公选课,努力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知识和素养。要以研究平台为载体开展宣传教育和研究。充分运用“内江预防职务犯罪研究所”、“内江预防腐败研究中心”和“四川廉洁文化社科普及基地”等平台,将法治教育研究纳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范围,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学习法律、研究法律。要以媒介为载体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校报、广播站、记者团、网站、橱窗、微信微博等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文化环境,切实落实法律进网络工作。要在学生班级设立法律援助宣传员,在学生宿舍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站,在学生社团设立法律援助志愿者组织,推进法律进班级、进宿舍、进学生社团。要邀请校内外专家、司法人员、名律师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经常为师生开设法治讲座,以案说法介绍典型案例和高校违法犯罪现象,努力使依法治校成为广大师生员工共同认可的价值观。
(四)坚持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相结合。一方面要加强师生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建设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另一方面要发挥法治在解决师生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师生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加强诚信建设,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师生个人和单位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校师生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四、加强和改进党委对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领导
党委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建设法治校园最根本的保证。加强和改进党委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必须把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贯彻到推进依法治校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明确责任。加强学校党委对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构建党委统筹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的领导体系和推进机制,确保普法教育人员和经费落实到位。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实行“一岗双责”,充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又要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部)坚持依法办事,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教职工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提高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保障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的统一实施。
(二)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依法治校的关键,积极引导他们成为遵纪守法的表率。采取措施加大对领导干部的法律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学校改革、推动学校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能力。领导干部在年终述职述廉中增加述法内容,逐步形成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三)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按照“法律进高校”的要求,加强学生班级法律援助委员、法律宣传委员等法治教育学生骨干队伍服务力量。加强法学专业建设,为学校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学专家在依法治校中的重要作用,学校凡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政策,均应邀请学校法律顾问和法学专家参与决策论证或征求学校法律顾问和法学专家的意见建议,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紧密联系学校实际,紧扣学校中心工作,全面实施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大力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在我校落地生根,积极稳妥地推进我校法治校园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实现科学发展。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