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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来源:组织部   作者:编辑:   点击数:   日期:2004-05-09   字体:【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使广大党员始终站在时代前列,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自律,在个人利益、小团体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冲突时,自觉牺牲个人利益。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党总支(直属支部)的指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

1、动员学习阶段

此阶段各总支(直属支部)一要搞好调查摸底,要摸清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二要搞好思想发动;三要搞好学习教育。主要抓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和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进行党风党纪教育;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

此阶段在4月20日前完成。

2、总结自查阶段

每位党员要按照民主评议工作的内容要求,对照党员标准,认真进行自我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形成书面自我总结材料。

此项工作在4月30日前完成。

3、评议整改阶段

召开支部大会,党员汇报自我总结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大会根据本人总结情况和大多数党员的意见,实事求是的对每位党员定格,格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此项工作在5月10日前完成。

4、总结表彰阶段

(1)通过民主评议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切实整改;

(2)对确定为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根据本总支正式党员数,按10%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并推荐上报。

(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此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交党委组织部。

此项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

二、关于创先争优活动

近两年来,我院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和全体共产党员在党的十六大精神鼓舞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教学、管理、学习和生活中,充分发挥了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尤其是在2003年春天抗击“非典”的战斗中及今年的抗击“水污染”的斗争中,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以身作则,身先士卒,战斗在抗击“非典”和抗击“水污染”的第一线,维护了学院的稳定,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涌现出大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经研究决定,在今年建党83周年之际,拟表彰一批先进党总支(直属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本次“创先争优”活动与党员民主评议结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党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团结,认真履行职责,能够团结带领党员和群众为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积极努力工作。

(3)能认真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坚持基层党组织学习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

(4)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2、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地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精通业务,在教学、科研和“三育人”工作中成绩显著。

(4)牢记宗旨,顾全大局,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乐于奉献,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关系;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积极认真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受到党员及群众的好评。

(5)优秀学生党员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必须品学兼优,严格遵守《学生守则》中的有关规定,无违纪违规现象,无补考。

3、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认真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解放,与时俱进。

(2)热心党务工作,钻研党建业务,能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的党总支(直属支部)委员、党群部门工作人员。

(3)党性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有奉献精神,表率作用好。

(4)工作作风踏实,能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热心为群众办实事,政绩突出,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二)表彰名额

先进党总支(直属支部):3-5个

优秀共产党员:73名(其中教工党员45名,学生党员28名)。

优秀党务工作者:24名

(三)表彰名额分配

原则上按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正式党员的10%比例下达,具体分配名额见附后表。

(四)评选办法

1、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由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按照条件、根据所分配的名额在本总支(直属支部)范围内结合同时进行的党员民主评议进行推荐评选,并将推荐人员名单于5月20日前送党委组织部;党群办公会初审,党委审批并公示后于“七·一”表彰。

2、先进党总支(直属支部):由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进行自我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20日前交党委组织部;党群办公会进行评选,提出初步名单,党委审批并公示后于“七·一”表彰。

三、要求

1、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和评选表彰活动,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的战斗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必须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地把这两项工作抓紧抓好。

2、对推荐为院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应认真负责地写出先进事迹材料。材料应以事迹、实际成绩、具体成果为依据,空泛的总结材料不能作为评选依据。

2004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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